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 第二条 产地: 第三条 数量: 第四条 商标: 第五条 价格: 第六条 包装: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 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