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一位疏于谋面的同窗好友,留心审视之下,悚然惊觉,好友原本英俊帅气的脸庞,已被时光的刻刀在不知不觉间雕刻得似是而非。刹那间,心头涌上一种恍如隔世的感受。生命如歌,岁月如水。好友原本宋玉般光洁如玉的面部肌肤,已然渐显枯黄的颜色,而且有了松驰的迹像,如同染上生活本身的那种艰涩凝重的色质。 想起年少轻狂的岁月,我和该好友同样是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青春少年,胸臆之间仿佛藏着百万甲兵,表现出一种无所畏惧,傲视群雄的气象。当时,我们一大帮玩得相当要好的同学朋友,全是名落孙山的落弟秀才。刚步出校门不久,正处于待业的阶段,有足够充裕的时间,用来整天热衷于炫耀半桶水的各门技艺。常麋集一块,琴、棋、书、画、吹、拉、弹、唱的混日子。 该好友是当年校园内最有名气的歌手,校文宣队的台柱。他的歌喉高吭明亮,音色华美。每当好友以丰神俊朗玉树临风的白马王子姿态,手抚吉它自编自弹自唱时,总是能很轻易地把情窦已然大开,一天到晚臆想寻找梦中白马王子的女生们逗引得如痴如醉。为此,没让我少生妒忌的心理。显然,在音乐方面,好友的造诣,绝非天生五音不全,而且只是初通简谱,勉强懂得摆弄笛子和口琴的我,可以望其项背的。所以私下里,在音乐方面,不得不把该好友当做泰山北斗来仰慕。 经常在月明星稀的的晚上,我们十几个臭气相投的朋友,携带音响和音乐器具以及烟酒之类的物品,寻一个偏僻的郊外草地或山野荒地,围成一圈,席地而坐,然后在月光下且歌且饮,呼啸做乐。颇有李白“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的唐诗意境。在这样的场景里,该好友总能凭着特殊的音乐才能,独操话语权,俨然成为领袖群雄的霸主。至今想来,虽然当年好友们皆为白丁,并非鸿儒,但似乎并不缺乏“群贤毕集,高朋满座”的盛况感觉。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年的社会风气,还没有现在这般开放,泡妞不仅不是一种时尚,反而是一种行为不端的行止;如果当时也时兴泡妞的话,那么,我们当年的音乐聚会,肯定会平添一道旖旎娜婀的风景。 我至今还在怀疑,是否精通音律的人,较于常人,在性商方面的发育更胜人一筹。当我们还处在对异性朦胧爱慕的阶段,心理还刚刚开始感觉女人这老虎挺可爱的时候,我的这位擅于歌唱的好友,就已经无师自通先人一步实践起泡妞的乐趣了。直至“东窗事发”,被我们发现好友泡上了让很多男生意乱情迷,享有黑玫瑰之称的美女同学后,这位好友之所以在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不修边幅的街头浪子,摇身一变,变成油头滑脑的公子哥儿形像的全部秘密马上昭然若揭。这次泡妞事件的揭秘,源于好友在情场上遭逢初恋以来第一个强硬的情场敌手。该情敌之所以可以冠以强硬的头衔,是因为,他是一个比我的好友更为帅气强壮的社会不良少年。我的好友为了悍卫自已的爱情,与情敌拼死一搏,因为力量悬殊太多,只好向我们道出真相以寻求好友群体施以援手。后来,虽然我们凭着组织的力量,把好友的情敌以及情敌的狐朋狗友们打得满地找牙,落荒而逃,但最终还是挽救不了好友的情场悲剧命运。 据我后来马后炮式的分析,我的这位受到爱情挫折的好友,他的性格基因谱系中,除了拥有精于音律的优秀基因外,还明显存在有极为自尊的虚荣因素。因为,该好友为了在形貌方面以绝对的优势压倒第一任女友,殚精竭虑把素有全县第一美人之称的白肤美女搞到手,并成功与之结为伉俪后,生活中的种种意想不到的悲剧马上随之而来,导致种种厄运缠身,最终以离婚的悲剧收场。究其婚姻悲剧的根源所在,我认为,这一黑一白尉迟恭式的恋爱方式,我的好友绝对无法像驾驭音乐一样随心所欲。好友显然缺少尉迟恭的艳福和手段,结局注定把黑白美女弄得既不是张爱玲的白玫瑰也不是张爱玲的红玫瑰。 自从该好友抱得美人归,乐于躲在围城内享受倚红偎翠的婚姻生活后,就极少在朋友群体中现身。除了朋友家中婚丧之事,该好友偶像惊鸿一样留些鴻爪,平时很难一睹该好友的旧时容颜。没想到多年不见的该好友,在他离婚数年后又投入另一个难看的中年女人怀抱,反而生活得滋滋有味后,与我在这个秋雨连绵的清晨偶然相遇。彼此凝望人近中年的苍茫神色,青少年时的快乐往事,如同沉渣泛起,浮出水面,不由得让人感慨系之。
※本文作者:那狼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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